彰 化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訴 訟報導 劉 美緒、梁宏俊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,各處有期徒刑肆月,如易科罰金,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。均緩刑貳年,緩刑期內均付保護管束,並均應於緩刑期內參 加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所指定之法治教育課程貳場。(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案號 99年訴字第1557號)
彰 化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訴 訟報導
劉 美緒、梁宏俊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,各處有期徒刑肆月,如易科罰金,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。均緩刑貳年,緩刑期內均付保護管束,並均應於緩刑期內參 加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所指定之法治教育課程貳場。(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案號 99年訴字第1557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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